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 2025年政府文件

肇鼎府公〔2025〕20号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12-31 11:56:09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2806.71公顷,主要涉及坑口街道、桂城街道、广利街道、沙浦镇、莲花镇、凤凰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1及附件2。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肇庆市鼎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肇庆市鼎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道)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hm2

备注

1

坑口街道

2314.14

4689.59


2

桂城街道

6.47

2194.74


3

广利街道

12.49

3707.59


4

永安镇

0.00

7836.04


5

沙浦镇

4444.30

11898.66


6

莲花镇

3282.21

8720.87


7

凤凰镇

12747.10

16191.23


合计

22806.71

55238.71



附件2

肇庆市鼎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附件2:鼎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ng


政策解读: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媒体解读: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