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点状供地项目)的批复 肇庆建用字[2023]9号

2023-04-07 11:22:27  来源:肇庆市国土资源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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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点状供地项目)的请示》(肇自然资鼎请〔2023〕42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6459公顷(园地0.6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0.645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鼎湖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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