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鼎湖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5-03-27 17:10:25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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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我区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局《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局《2025年肇庆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相关安排部署,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及检查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对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其中重点检查:

  (一)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湿粉类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花生油、肉制品生产小作坊。

  (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四)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五)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六)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要点

  (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自查及上传自查报告、建立和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控制、工艺关键控制点、标签标识及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报道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品种。督促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并按要求上传自查报告。

  (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和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等。

  (四)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储存、如实记录各类生产台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备食品安全员等情况,督促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提交(上传)自查报告等。

  三、检查安排

  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依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与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日常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检查计划应覆辖区内相应发证产品。重点组织对辖区内花生油小作坊实施检查,检查时可使用快检方法对花生油实施检测,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强黄曲霉毒素B1风险隐患防控。

  相关股、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监督检查记录,认真填写好《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肇庆市鼎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如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企业监管信息公示牌上,及时跟踪回访,形成监管闭环。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率要达到100%,严重违法行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

  (二)整治突出问题。主动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约谈和检查、跟踪抽检,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强检查。

  (三)提升监管水平。定期对省局许可系统和总局检查系统内的企业名单进行一一核对,及时增加已获证但系统内没有的企业名单,及时删除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确保辖区内所有在产在营食品生产企业均纳入总局检查系统管理,杜绝监管漏洞。

  (四)数据报送。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2025年肇庆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附件:2025年肇庆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


附件

2025年肇庆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月报表)

单位:

填报周期:  月   日 -   日

序号

分类

统计项目

合计

1

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总数(家)


其中: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家)


高风险品种分布-湿粉(家)


新增取得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家)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张)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张)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数(家)


年营业收入≥4亿元的企业数(家)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数(家)


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管理规范企业数(家)


2

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小作坊数(家次)


其中:

检查花生油小作坊数(家次)


检查白酒小作坊数(家次)


检查肉制品小作坊数(家次)


责令整改小作坊数(家次)


完成整改小作坊数(家次)


小作坊完成年度自查企业数(家)


完成年度自查企业数(家)


监督检查企业数(家)


其中:

随机检查企业数(家)


异地检查企业数(家)


跨部门联合检查(家)


监督检查企业数(家次)


其中:

随机检查企业数(家次)


异地检查企业数(家次)


跨部门联合检查(家次)


通过检查企业数(家次)


责令整改企业数(家次)


调查处理企业数(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的生产主体(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个)


立案数(宗)


其中:

企业(宗)


小作坊(宗)


移交公安企业数(家)


完成整改生产主体(家次)


约谈企业数(家次)


今年累计尚未整改企业数(家)


3

风险分级管理情况

A级企业数(家)


B级企业数(家)


C级企业数(家)


D级企业数(家)


4

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总数

取得许可证生产企业数(家)


未纳入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大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监督抽查情况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总批次


不合格企业数(家)


不合格产品批次


合格率(%)


整改复查合格企业数(家)


移送稽查企业数(家)


累计尚未复查整改企业数量(家)


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企业数(家)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数(个)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个)


移送稽查企业数(家)


风险监测情况

监测产品总批次


发现问题产品批次


已调查处理风险监测涉及的问题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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