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鼎湖区节令性食品(粽子)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2021-11-04 09:23:37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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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端午节应节食品安全,重点打击粽子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令性食品(粽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检工作。

  一、抽验时间

  2021年5月。

  二、抽验范围

  辖区内粽子加工小作坊及经营企业。

  三、抽验品种、项目、批数

  序号

  食品细类

  检验项目

  检测项目注释

  抽检批次

  1

  粽子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30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

  安赛蜜

  酸价(以脂肪计)a

  a. 仅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

  a. 仅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

  商业无菌 c

  c. 限真空包装类粽子检测。

  每家企业原则上抽样1-2批次,合计抽检30批次。

  四、工作安排

  本次抽检工作由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实施,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提供所需抽样的小作坊和经营单位。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负责抽检采样、样品检测和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抽样检查范围为辖区内粽子加工小作坊和经营环节企业。往年抽检不合格的加工小作坊和经营企业为重点抽样对象。

  (二)进行检查、抽样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名,统一着装并佩戴执法证,做好检验抽样单等相关文书。

  (三)抽样人员应准备好采样记录、封条、标准抽样袋、相机或录影机等采样执法所必需工具。

  (四)抽样时应购样,不得收取检验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购样费和检验费由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五)承检机构应在规定检验周期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汇总报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应及时对抽检信息进行分析,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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