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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5期)
鼎湖区臻味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
一、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抽检的鼎湖区臻味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消毒日期:2025-11-11),经抽样检验,存在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的情形,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鼎湖区臻味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警告(肇鼎市监处罚〔2026〕莲3号)。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