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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期)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
一、肇庆市鼎湖区辉隆副食品购销部销售的“四川淡口菜(腌渍蔬菜)”
(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肇庆市食品检验所抽检的肇庆市鼎湖区辉隆副食品购销部销售的“四川淡口菜(腌渍蔬菜)”(生产日期:2025-05-10)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肇庆市鼎湖区辉隆副食品购销部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及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二、鼎湖区肥娇私房菜馆采购的“生姜”
(一)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抽检的鼎湖区肥娇私房菜馆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2025-08-27)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鼎湖区肥娇私房菜馆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及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三、肇庆市鼎湖区育才学校采购的“鸡蛋”
(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肇庆市鼎湖区育才学校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5-09-10)经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肇庆市鼎湖区育才学校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及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