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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鼎湖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制止餐饮浪费执法检查,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一宗鼎湖区某酒楼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件,现公布如下。
2024年4月24日,鼎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制止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某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酒楼工作人员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也没有向消费者提示说明或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鼎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给予警告。
接下来,鼎湖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经营外卖、婚宴、商务宴请、自助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速查处食品浪费行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可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