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8期)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 |
| 产品名称 | 标识 | 批准文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 1 | 肇鼎市监处罚〔2022〕33号 | 陈二妹(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公平粮油店经营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案 | 陈二妹(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公平粮油店经营者) | / | 陈二妹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处罚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即时生效 |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5.13 | / | / | / | / |
| 2 | 肇鼎市监处罚〔2022〕34号 | 梁秀连(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贝水粮油店经营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案 | 梁秀连(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贝水粮油店经营者) | / | 梁秀连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处罚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即时生效 |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5.13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