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第一百七十二期)

2022-10-20 16:59:24  来源:区市监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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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予以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四、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港口路,邮编:526070,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8177。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负责人

  小作坊地址

  备注

  1

  鼎湖区沙浦镇骏丰粮油店

  陈剑玲

  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镇南新区(伍容宅)

  土榨花生油

  2

  鼎湖区粤发烧腊加工小作坊

  邓红梅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11区321国道侧桂城街道水坑二村胜利二经济合作社E区第8、9卡商铺(新区行政中心往东200米方向)

  烧卤熟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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