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第一百七十期)

2022-09-09 16:13:36  来源:区市监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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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予以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5日。 

  四、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港口路,邮编:526070,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8177。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9月08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负责人

  小作坊地址

  备注

  1

  鼎湖区兰姐烧腊加工小作坊

  张何兰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新凤村委会新一村经济合作社商铺(土名:屋背)(新凤村委会往北约300米)

  烧卤熟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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