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鼎湖区“4·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督办的函

2023-04-14 12:12:07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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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9日15时30分许,鼎湖区广东新大明铝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现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办,请按以下意见落实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每15日向我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文件上报我办审核。

  此函。

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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