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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湖永安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 标项目“3 ·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办的函
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18时许,位于鼎湖区永安镇的珠肇高铁GZSG-3标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现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办, 请按以下意见落实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每15日向我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文件上报我办审核。
此函 。
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