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湖区2024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结案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工作评估报告

2025-06-05 15:56:58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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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79号)有关要求,2025年5月28日,区安委办组织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沙浦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评估组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2024年由区应急局牵头调查完成的1起生产安全事故结案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评估期间,工作人员采取查看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落实责任人员刑事追责和党纪政务处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评估。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开展事故调查情况

  2024年1-12月,区应急管理局共牵头调查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鼎湖沙浦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该起事故发生后,我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成立了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工会等派人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人员、专家论证等方式依法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严格事故调查期限,在有效期限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结案。事故名称、审批流程、调查时限均符合规范。

  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

  (一)鼎湖沙浦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3·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1.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①四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存在:一是对水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水上作业时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消除隐患,例如在完成当天的作业时,放置使用后的工具地方是否合理;用于挂在钢管桩的吊篮位置是否方便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等。二是金*公司水上焊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针对性不足,未有效辨识出从事水上焊接的工人安全绳可能会因飞溅的火花或过于靠近焊接点而被熔断的风险,并明确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操作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作业过程安全风险隐患管控不力,虽有按要求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止郭*展违章操作行为。四是未按照《船用气胀式救生衣》(GB41731-2022)的规范标准对救生衣进行定期检修,未有效排查出漏气、充气不足等问题。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款已按时足额执收到位。

  ②卢*民,作为事故发生单位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本次事故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水上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从业人员违章水上作业、违章挂放生产用具产生的风险,对事故负有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2023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178280元×40%)合计71312元(柒万壹仟叁佰壹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款已按时足额执收到位。

  (2)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①郭*展,金*公司焊接工作从业人员,事发时负责对事故标段西江特大桥南岸栈桥76-5-1钢管桩焊接工作,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②陈*,金*公司现场负责人,施工安全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事故现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未及时制止从业人员违规作业。由金*公司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给予撤离工作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③李*,金*公司专职安全员,施工安全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事故现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未及时制止从业人员违规作业。由金*公司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④*,金*公司专职安全员,施工安全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事故现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未及时制止从业人员违规作业。由金*公司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⑤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由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7月16日对该公司项目副书记、安全总监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⑥北京中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区住建局于2024年9月4日对其进行该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切实抓好暴露问题整改,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亡羊补牢。2024年4月13日,金*公司在建西江特大桥项目部项目经理带队,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及施工班组长对事发区域及其他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综合检查。重点针对施工区域的作业平台、安全爬梯、防坠落措施、机械设备、防护用品、临时用电、气瓶危险品等进行重点排查。检查中对各部门提出作业平台、安全爬梯等一定要设置牢固,禁止存在晃动、撬动的情况;各项临边防护设置到位、可靠;临时用电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设,加强线路保护、电工每日进行巡查;气瓶危险品要设置防倾倒、防暴晒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救生衣等做好日常检查,妥善保管。

  (2)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2024年4月1日,金*公司在公司项目驻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施工再教育再培训。

  (3)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制度规范施工,以办法管理施工,金*公司管理人员对项目建设以来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再次审核,并组织主要管理人员针对管理办法、制度进行详细分析,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

  (4)坚持堵漏洞、强弱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加强现场安全施工,金*公司增派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组长在实施施工中进行旁站监督。发现违规违章,甚至冒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制止,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后经批评教育后再进行作业。

  (5)沙浦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开展该起事故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沙浦镇人民政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督办通知的文件精神;二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好分工内容、范围、责任;三是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辖区在建施工工地和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四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鼎湖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对全区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检查中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核查台账等方式,检查了鼎湖区珠肇高铁高肇段 GZSG-3项目和Y208线黄布沙危旧桥改造项目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各参建单位一是要强化施工安全风险防控;二是要狠抓隐患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三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治本攻坚。鼎湖区要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一批真正解决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实落地,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核心强力推动隐患排查整治,下重手狠招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红线。

  (二)营造安全氛围,建立健全举报奖励体制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形成广泛监督网络。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借助强大舆论压力形成有力震慑,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三)聚焦重点,强化执法效能。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要把监管执法力量聚焦到最不放心的地方、最不放心的企业,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纵深推进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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