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韶关市人民政府
- 河源市人民政府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惠州市人民政府
- 汕尾市人民政府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阳江市人民政府
- 湛江市人民政府
- 茂名市人民政府
- 肇庆市人民政府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潮州市人民政府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云浮市人民政府
致全区人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清明节是寄托哀思、祭拜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实现“平安清明”目标,特致信全区人民:
一、严格执行鼎湖区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山火发生。凡违反禁火令者,依法严厉予以查处。
二、请全区人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区禁止燃放鞭炮、烧纸点烛等规定,做到实名预约、分时分批、错峰祭扫,倡议采取线上追思、网络祭祀、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故人。
三、请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规定,带头文明祭扫,自觉消除隐患。如有违反规定,将提请最严厉的问责。
四、请全区人民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防失火,如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市民朋友们,平安清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安全祭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12119、110、119报警。
肇庆市鼎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