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殡葬基本服务工作流程

2024-06-04 17:29:00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民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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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的对象

凡在肇庆市死亡且遗体实施火化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施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

2、办理程序

凡享受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的对象,其申请人须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鼎湖区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由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负责审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申请人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后,先办理遗体火化业务,再到区民政局补办审批手续)。区民政局将辖区内享受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的有关资料提交给市殡仪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资料更新。

3、逝者在异地去世且遗体就地火化的,或因生前户籍地无殡仪馆(火葬场)而跨县(市、区)火化的,申请办理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手续,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粤民事〔2011〕24号)、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肇民〔2021〕40号)规定执行。

4、申请免费办理遗体火化业务时,申请人应向市殡仪馆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

(1)逝者生前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

(2)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

(3)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东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出具的城镇“三无”人员证明、生活困难优抚对象证明;

(4)《鼎湖区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6)遗体在异地火化的免费对象,还需提供遗体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

办理业务股室:社会事务股    电话:26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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