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2025-04-25 10:07:08  来源:鼎湖民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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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要求,今年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以下简称为“年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鼎湖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年报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局不出具年报结论,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等登记证书以及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程;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社会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本次提交的材料中,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已认定的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键入https://gdsmz4.gdnpo.gov.cn,进入“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地区选“肇庆市、鼎湖区”,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再点击菜单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登录后两小时内不操作系统,就会自动断开,要重新登录。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报送的年报,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已认定的慈善组织、区红十字会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报全文。

      3、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报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含当天)完成,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信息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填报咨询电话:0758-2658343)




肇庆市鼎湖区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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