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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肇庆市源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肇鼎教联〔2023〕3号)及有关规定,经过审核,拟同意以下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反映。(注: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话、电子邮件要签署或者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联系电话:0758-2693323;电子邮箱:dhjgg2023@126.com。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北4号,邮政编码:526070。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