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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我区教育领域不当牟利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校园餐、招生、教辅征订等重点环节的不当牟利行为,规范教育领域办学及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我区教育领域不当牟利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教育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不当牟利行为,重点聚焦校园餐、招生、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招标采购、研学活动、教育乱收费等七大方面,以及教育领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各种形式不当牟利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758-2623732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二)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dhjyj@zhaoqing.gov.cn
(三)来信来访举报
来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北4号鼎湖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专项办公室,邮政编码:526070
来访接待室:鼎湖区教育局4楼纪检监察专项办公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投诉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相关人员信息,以及不当牟利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截图、录音、视频、合同等),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实反馈。
我局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向实名投诉举报人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师生及家长对我区教育领域上述不当牟利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携手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