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比比风管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2025-08-22 08:37:04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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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广东比比风管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8-22至2025-8-2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26255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比比风管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新广路1号工业开发区厂房

建设单位

广东比比风管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生产各类风管、保温管、纸箱等产品,包括铝箔风管60000平方米/年、PVC夹网布风管200000平方米/年、多用途风管60000平方米/年、铁夹管60000平方米/年、内夹管30000平方米/年、高温硫化管130000平方米/年、纯铝风管20000平方米/年、软接25000个/年、金属风管100000平方米/年、保温管4000平方米/年、纸箱265000平方米/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鼎湖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之间的较严值后排至该污水处理厂。

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鼎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铝箔风管生产线中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②PVC夹网布风管生产线中螺旋成型热合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③高温硫化管生产线中高温硫化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臭气浓度、硫化氢;④多用途风管生产线中热合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⑤纸箱生产线中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总VOCs表征)、臭气浓度。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则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相应的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三者之间的较严值,DA001排放的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DA001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凸版印刷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DA001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的排放标准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上述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②印刷机清洗、粘箱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③分条、切割、纸板开槽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则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相应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的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表A.1相应的排放限值两者之间的较严值。

措施:DA001排放的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加强通风换气以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南、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东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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