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鼎湖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之间的较严值后排至该污水处理厂。 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鼎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铝箔风管生产线中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②PVC夹网布风管生产线中螺旋成型热合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③高温硫化管生产线中高温硫化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臭气浓度、硫化氢;④多用途风管生产线中热合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⑤纸箱生产线中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总VOCs表征)、臭气浓度。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则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相应的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三者之间的较严值,DA001排放的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相应的排放限值,DA001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凸版印刷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DA001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的排放标准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上述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②印刷机清洗、粘箱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③分条、切割、纸板开槽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则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相应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的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表A.1相应的排放限值两者之间的较严值。 措施:DA001排放的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VOCs、硫化氢、臭气浓度)加强通风换气以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南、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东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