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软磁铁氧体磁芯生产线中磨洗清洗线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磨加工砂轮冷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之间的较严值后排至污水管网,引至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措施: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软磁铁氧体材料生产线中,400吨制粉线的配料、砂磨工序以及3200吨制粉线的配料、砂磨、二次配料、二次砂磨、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1、DA005、DA009、DA011排放;软磁铁氧体材料生产线中,400吨制粉线中喷雾干燥、造粒工序(喷雾塔采用电能)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及3200吨、5000吨制粉线中喷雾干燥、造粒工序(喷雾塔采用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2、DA003、DA006、DA010、DA013、DA014、DA017、DA018、DA021、DA022排放;软磁铁氧体材料生产线中,400吨制粉线和3200吨制粉线的预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4、DA007排放;软磁铁氧体材料生产线中,3200吨制粉线和5000吨制粉线预烧工序产生的天然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8、DA015、DA019、DA023排放;软磁铁氧体材料生产线中,5000吨制粉线(配料、砂磨、预烧、二次配料砂磨、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12、DA016、DA020排放;软磁铁氧体磁芯生产线中,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由排气筒DA024、DA025、DA026排放。则上述所有排气筒排放的锰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DA001、DA005、DA009、DA01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DA002、DA003、DA006、DA010、DA013、DA014、DA017、DA018、DA021、DA022以及DA008、DA015、DA019、DA02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DA004、DA007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DA012、DA016、DA020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之间的较严值;DA024、DA025、DA026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3)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措施:DA001、DA005、DA009、DA011排放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各自配套处理措施(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各自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DA007排放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各自配套处理措施(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置后由各自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DA003、DA006、DA010、DA013、DA014、DA017、DA018、DA021、DA022分别经各自配套处理措施(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各自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2、DA016、DA020排放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分别经各自配套处理措施(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置后汇入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DA015、DA019、DA02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汇入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4、DA025、DA026排放的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经配套处理措施(水喷淋装置)处置后汇入20m高空排气筒。厂界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东、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南、西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措施: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