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全新石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一、厂房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1
肇庆市全新石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一、厂房二项目
肇庆市全新石业有限公司
莲花镇40区布基村321国道边肇庆市全新石业有限公司(LH40-01-A、B地块)第一,第二厂房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从事高密度聚乙烯(HDPE)给水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通信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钢丝网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空壁缠绕管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6000吨、2000吨、2000吨、2000吨。
2025年6月 17 日
肇环鼎建〔2025〕 11 号
同意
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2625571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