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鼎湖区莲花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2025-02-14 20:35:01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分享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1

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鼎湖区莲花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48区地块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980平方米,总投资为3462.35万元,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日,其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接收比例为1:9。服务范围包括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莲花镇建成区以及部分规划区域,合计纳污面积约为5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精细格栅+初沉池+A/A/O-MBR池+紫外消毒。设计出水水质要求为: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余水质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2006年)中一级A标准之间的较严值。项目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将排入贝水涌,最终汇入西江。

2025年2月  14 日

肇环鼎建〔2025〕     1 号

同意

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2625571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