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三和塑料容器有限公司塑料容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2024-12-09 18:29:29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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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1

肇庆市三和塑料容器有限公司塑料容器建设项目

肇庆市三和塑料容器有限公司

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新广路广利第一工业区1号广东乔东创美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车间1-3楼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容器(主要用作饮用水的包装容器)的生产,年产量为2500万只。

2024年12月        6 日

肇环鼎建〔2024〕                   53 号

同意

三和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262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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