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华远纸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2024-11-29 15:14:15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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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1

肇庆华远纸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肇庆华远纸品有限公司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一区(LH01-A)321国道北侧肇庆旭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二之三

本次改扩建的主要内容为:

(一)增加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60万。新租用厂区内的1栋闲置厂房的1F,划分为纸箱车间1和纸箱车间2。纸箱车间1用于生产纸箱、彩盒和纸箱附件,并将现有项目中用于生产纸箱(1500万个/年)的纸箱生产区从纸板车间移至纸箱车间1;纸箱车间2用于生产彩盒。

(二)瓦楞纸板的生产规模从现有的10000万平方米/年增加至15000万平方米/年,纸箱的生产规模从现有的1500万个/年增加至4000万个/年,新增产品彩盒600万个/年,以及新增纸箱附件1000万个/年。

2024年11月     29 日

肇环鼎建〔2024〕           52 号

同意

华远改扩建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262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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