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华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2020-06-28 08:45:51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分享到:

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华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肇庆市鼎湖区华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6-28  至2020-7- 2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华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依坑二排洪渠南侧肇庆市鼎湖区华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南面的10亩空置的土地

建设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华凯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晔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依坑二排洪渠南侧肇庆市鼎湖区华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南面的10亩空置的土地,总用地面积6666.67 m2,总建筑面积1075 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对沙子、石子的清洗和分离分级,年清洗沙子约8.4万吨、石子约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排入浓灌水渠用于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措施:生产废水通过砂石清洗车间四周设置导流渠,将清洗废水集中汇集流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导流渠设置硬底化等防渗漏措施;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稳定塘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给料、振筛、细沙回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措施:地面硬底化、加强收集、工作期间洒水降尘,定期清扫地面。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吸声、消声,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项目各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防止噪声污染影响周围环境。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吸声、消声,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