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意见
1
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
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经济开发区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厂区锅炉房内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在用燃煤的1台15t/h蒸汽锅炉、1台800万卡的热传媒炉(相当于12t/h)停用,合计供热能力为27t/h,新上一台20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
2020年6月12日
肇环鼎建〔2020〕19号
同意
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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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 )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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