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应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居民区)和100µT的限值要求。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作变电站内场地绿化,不外排。措施:生活污水设置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变电站内场地绿化,不外排。 (3)废气:项目施工期间应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的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可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保重车辆油品质量保重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标准。提高人员素质,停车熄火减少不必要的车辆尾气排放。杜绝使用报废车辆。 (4)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间变电站西侧及架空线路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东侧、南侧、北侧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措施:①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主变户内布置。②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应有声级值要求;变压器使用高质量的铁芯矽钢片有效降低噪音。变压器铁芯采用多级接缝,有效降低噪音。冷却方式选用自然油循环自冷方式。采取修筑封闭围墙、围墙外栽种树木等措施隔音降噪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 (5)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