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110kV鼎湖港口输变电工程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2020-06-10 09:14:33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分享到:

关于肇庆110kV鼎湖港口输变电工程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肇庆110kV鼎湖港口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6-10 至2020-6-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肇庆110kV鼎湖港口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站址:肇庆市鼎湖区广利街道办新区中路与科创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线路:肇庆市鼎湖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总投资15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建设内容为采用全户内GIS方案来建设肇庆110kV鼎湖港口变电站,建成后2台主变压器的额定容量达到2×63MVA。项目110kV进线的数量为2回(将110kV州基线解口入港口站,解口点分别为110kV州基线原#056塔及#100~#101塔之间),同时在州基线#100~#101塔之间新立双回转角塔。肇庆110kV鼎湖港口变电站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广利街道办新区中路与科创五路交叉口西北角,110kV州基线原#056塔位于鼎湖大道与砚阳大道交界处往东约230米处,#100~#101塔位于鼎湖区永安镇双㘵村村委会东侧约21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应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居民区)和100µT的限值要求。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作变电站内场地绿化,不外排。措施:生活污水设置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变电站内场地绿化,不外排。

    (3)废气:项目施工期间应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的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可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保重车辆油品质量保重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标准。提高人员素质,停车熄火减少不必要的车辆尾气排放。杜绝使用报废车辆。

    (4)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间变电站西侧及架空线路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东侧、南侧、北侧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措施:①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主变户内布置。②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应有声级值要求;变压器使用高质量的铁芯矽钢片有效降低噪音。变压器铁芯采用多级接缝,有效降低噪音。冷却方式选用自然油循环自冷方式。采取修筑封闭围墙、围墙外栽种树木等措施隔音降噪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

    (5)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