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关于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6-8 至2020-6- 12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煤改气”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经济开发区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厂区锅炉房内
建设单位
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肇庆华思达环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经济开发区肇庆市宏盈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厂区锅炉房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在用燃煤的1台15t/h蒸汽锅炉、1台800万卡的热传媒炉(相当于12t/h)停用,合计供热能力为27t/h,新上一台20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按原环评批复的要求。
(2)废气:运营期间,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措施: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阻隔和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项目各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防止噪声污染影响周围环境。措施: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阻隔和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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