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2020-04-30 08:48:18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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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4-30 至2020-5-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

建设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渠网管理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溢亮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包括永安圩镇及广东肇庆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其中圩镇的污水管网包括如下道路:永华路、永祥街、永逸街、永康街、永贤街、永福街、永顺街、永和街、永兴街、大包渠、乡道 Y196(圩镇至永安镇初级中学段);广东肇庆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包括如下道路:兴盛四路。同时,圩镇和工业园区分别在大包渠附近的废弃粮仓和肇庆市恒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附近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将圩镇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的污水收纳到广东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拟建污水管道长度约8.50km。本项目总投资约434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及临时食堂等设施,施工人员的食宿依托周边生活设施解决,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措施:施工废水设置沉砂池、隔油池,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

    (2)废气:施工期间,车辆运输、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措施:车辆运输、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运输过程覆盖、洒水抑尘、注意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和保养。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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