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及临时食堂等设施,施工人员的食宿依托周边生活设施解决,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措施:施工废水设置沉砂池、隔油池,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 (2)废气:施工期间,车辆运输、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措施:车辆运输、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运输过程覆盖、洒水抑尘、注意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和保养。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