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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生产防涝抗旱设备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肇财农〔2024〕34号)文件精神,我局使用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采购了一批农业生产防涝抗旱设备(包括2台三相潜水电泵、25台潜水电泵和25个小型断路器)。结合去年强降雨全区农业受灾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现拟将这批农业生产防涝抗旱设备派发到重点受灾镇(街道)、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及救灾复产工作。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台、个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进行实名反映,逾期将不予以受理。(联系人:吕天德,联系电话:0758-2621401,邮箱:nyj2621401@126.com,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