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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肇庆市鼎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肇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农办〔2024〕87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鼎湖区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由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6天(且不少48学时)。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中央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按相关程序拟全额支付予承担本项目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四、申报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9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申报承担2024年度鼎湖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培训方案等。于2024年8月1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到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发展规划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鼎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翠华,联系电话:0758-2625688。
(二)专家评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选用。
(三)公示备案。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4年肇庆市鼎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遴选培育机构的专家评审费用由中选的培育机构负责。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