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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湖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肇庆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实施细则》(肇府规〔2018〕4号)第二十八条“各级扶贫济困日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汇总当地扶贫济困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捐赠财产接收、使用信息”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鼎湖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现将鼎湖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鼎湖区2023年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
截至2024年5月31日,鼎湖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专项账户累计结余金额105.85万元。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区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清资金累计支出使用金额共116.35万元。其中用于非定向捐赠资金累计扶持教育助学项目共13.35万元,大病救助3万,支持结对帮扶广西昭平县产业高质量发展10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5月30日,鼎湖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专项账户累计结余金额1.169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三、情况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乡村振兴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受理单位
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农业农村局大院邮编:526070。
电 话:0758-2627996。
邮 箱:gdzq122198@163.com。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