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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区级预算的报告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局长 周敬文
(2023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调整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区级预算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受经济大环境、稳增长有关政策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区税收收入不达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加上我区目前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对税收贡献仍不明显。因此,在收入增速下行与刚性支出不减的环境下,我区财政运作、资金统筹调度十分困难,收支矛盾突出。为保障基本运转,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区财政部门在财政紧平衡状况下,积极拓展财源,压减一切不必要支出,统筹一切可统筹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全力以赴确保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营造平稳有序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本次调整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较预期目标出现变化。二是专项债券各项目资金需求出现变化,经上级批准同意项目间相互调整安排。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相互调入,平衡各预算财力统筹。四是将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各类民生项目支出和消化挂账。五是为落实上级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精神,本年度在党政机关公用经费中压减1%统筹用于百千万工程、重点民生支出等。按照预算平衡的原则,现将我区本次区级各预算收支情况调整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8000万元调整为105805万元,调减219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90000万元调整为58890万元,调减31110万元,主要是受房地产交易萎缩影响的相关行业税收下降趋势明显;非税收入由18000万元调整为46915万元,调增28915万元,主要是梳理盘活资产、资源处置,增加一次性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由43630万元调整为116270万元,调增7264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33815万元调整为97186万元,调增63371万元(其中财力性直达资金补助调整为12823万元,调增9000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调整为2090万元,调增2090万元;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调整为3620万元,调增362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78653万元,调增48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2991万元调整为12260万元,调增9269万元;返还性收入(税收返还)为6824万元,保持不变。
3.上年结余由11247万元调整为11526万元,调增279万元。
4.调入资金由82988万元调整为7967万元,调减75021万元,主要是减少政府性基金调入,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包括:调入政府性基金766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3541万元调整为9008万元,调增5467万元。
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629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再融资债券资金。
本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60035万元调整为261205万元,调增1170万元。
(二)支出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10147万元调整为178703万元,调减31444万元。
2.上解支出由17600万元调整为37736万元,调增20136万元。
3.调出资金由21658万元调整为8379万元,调减13279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安排9674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630万元,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60035万元调整为245122万元,调减14913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1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122万元,结余16083万元(均为专项资金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48380万元调整为38886万元,调减10949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137530万元调整为35990万元,调减10154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由220万元调整为357万元,调增1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7000万元调整为802万元,调减619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由3600万元调整为1737万元,调减186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461万元调整为610万元,调增149万元。
3.上年结余由1058万元调整为1059万元,调增1万元。
4.调入资金由21658万元调整为8379万元,调减13279万元。
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6941万元,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268498万元调整为145875万元,调减122623万元。
(二)支出调整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53567万元调整为105541万元,调减4802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相应调整支出安排。
2.调出资金由82688万元调整为7667万元,调减75021万元,主要是减少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243万元,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268498万元调整为145451万元,调减123047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5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5451万元,结余4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18100万元调整为14042万元,调减4058万元。
2.上年结余13652万元,不作调整。
本次调整后,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由31752万元调整为27694万元,调减4058万元。
(二)支出调整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10962万元调整为10772万元,调减190万元。
本次调整后,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0962万元调整为10772万元,调减190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769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10772万元,滚存结余16922万元。
五、其他情况
(一)“三保”预算调整情况
由于部分“三保”项目保障数量或标准发生变化,需对2023年年初编制的“三保”支出预算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我区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21629万元,调减7955万元。其中:保工资89012万元,调减5255万元;保运转2772万元,调减153万元;保基本民生29845万元,调减2547万元。
(二)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年底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余额为963万元,主要是市级代管资金到期收回及各单位退回款,上述收回的存量资金除按规定原用途使用外,其他统筹用于各类民生项目支出和消化挂账。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第三批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粤财债〔2023〕6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区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将2023年以及以前年度发行的但因项目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债券资金仍有结余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债券资金,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上。全区调整债券共涉及6个专项债券项目,金额9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债券调整情况。我区2023年获批新增专项债券64700万元,结合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将“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780万元、“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1110万元、“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20万元,共2110万元调整到“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将“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1640万元、“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670万元,共2310万元调整到“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是将“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00万元调整到“肇庆市鼎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以前年度债券调整情况。将2022年安排的“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陶瓷城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项目”1370万元、将2020年安排的“肇庆市鼎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960万元,共4330万元调整到“肇庆市鼎湖区永安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四)财力性直达资金补助安排情况
为弥补基层政策性减收、缓解基层财政收支矛盾,上级财政逐步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直达资金。本次调整后,我区2023年财力性直达资金补助由3823万元调整为12823万元,调增9000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直达资金调增8078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调增41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直达资金调增505万。结合我区“三保”工作实际,上述直达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津补贴。
由于现在收支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预算收入和支出科目在决算前还会有变化,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年终结算,并在年终决算后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1.鼎湖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2.鼎湖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3.鼎湖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4.鼎湖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调整简表
5. 2023年鼎湖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