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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燕霞
(2024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8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按照我市出台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区审计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强化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总体来说,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整改提质增效。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运通主持召开区九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审计监督的重要性,要坚决落实审计整改政治责任。被审计单位要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尽好责、抓到位,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健全贯通协作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查出问题组织研究会商、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分类落实,主管部门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区审计局跟踪督促检查,区委巡察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区人大持续跟踪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初步形成整改监督贯通协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全面整改。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了8份审计整改通知书,20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三单三书三函”动态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69个,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47个、14个、8个。截至2024年11月27日,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0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85.11%;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整改时限为1年内,已完成整改4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任务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时限原则上为5年内,被审计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通过整改,促进拨付资金到位金额5043.85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8008.3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金额219.92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12029.42万元,推动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项。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审计情况方面共发现问题14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完成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1个;持续整改问题5个。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发现1个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预算执行率不到位的179个项目,已完成整改42个,整改金额890.16万元。因我区财力不足,对于未完成拨付的项目资金后续需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逐步完成拨付。
(2)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方面发现5个问题。已整改2个:一是区教育局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协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财务部门,督促下属中小学如期发放相关资金,2024年的春季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已于5月21日下拨到相关学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二是区资源分局已协调有关单位将2022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贴资金27.35万元发放到位,未发放的1.68万元已按要求退回国库。正在整改3个:一是资金留存在财政超90天未能及时拨付的24个项目已完成拨付1个,拨付金额1.12万元。二是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实施的2个“百千万工程”项目已支付资金99.48万元。三是区城管局实施的2个项目暂未拨付资金。对于上述未完成拨付的项目资金,将视我区的财力情况,加强统筹、科学合理调度库款力争完成拨付。
(3)财政风险防范方面发现6个问题。已整改1个:我区已统筹各类资金偿还欠缴的2023年新增债券利息13364.90万元。正在整改5个:主要是我区历年以来暂付性款项挂账目前已消化4668.91万元;我区2023年无预算安排支出合计5735.66万元,目前已消化172.87万元;我区2023年代管上级资金10326.38万元未完成拨付,目前已拨付4872.67万元。上述未拨付整改资金主要受我区财力不足和相关预算单位未达到支付条件等因素暂未拨付。关于2023年度欠付永安工业园通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政府付费7355.36万元的问题,因审定的结算造价与项目送审价差异较大,需待出具最终结算审定价后,按照协议逐步支付欠付的政府付费。
(4)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发现2个问题。已整改1个:贝水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已取得区财政局出具的概算批复和工程预算评审定案表。正在整改1个:4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支出2712.06万元,剩余89.07万元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据实支付。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方面共发现问题6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完成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已完成1个。
(1)预算编制和批复方面发现2个问题。已整改1个:区人才办已单独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并以报表的形式提交到区人社局汇总留底。正在整改1个:区人社局计划在区财政通知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列示2024年的年初和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2)预算执行方面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区投促中心已对今年的财务报销账单进行自查自纠,对原始资料不齐全问题予以纠正,及时补充相关原始资料。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1个问题。正在整改:区人社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盘点和处置工作,计划在本年度内完成该项工作。
(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发现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区人社局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文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采购。二是区人社局对于2024年度开展的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已按照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实施。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鼎湖区城市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方面共发现问题10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3个,已完成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4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1)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发现4个问题。正在整改4个:主要是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124.60万元被滞留,目前区财政局已支付250万元用于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关于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慢的情况,区住建将进一步与区财政沟通,加快使用上级资金和支付相关费用;关于扩大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区财政将视财力运行状况对超范围使用的资金进行归位处理;关于已通过验收的鼎湖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未投入使用的情况,区国盛公司将从2024年12月1日起负责对鼎湖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含立体式机械停车位)进行全面运营。
(2)项目建设程序履行和任务完成方面发现6个问题。已整改3个:一是区住建局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区住建局承诺今后取得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才开始施工。三是区住建局已督促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月报补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确保监理文件生效。正在整改3个:主要包括区住建局已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和结算,对于项目(二、三期)的概算和预算资料,以及项目二期结算资料目前均已报送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2.鼎湖区2023年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方面共发现问题1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1个。
已整改:区人社局已于2024年5月收回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
(三)公共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肇庆鼎湖大猷学校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审计方面,应立行立改问题5个,已完成4个。
1.项目建设程序发现2个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区代建中心承诺严格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二是区代建中心已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项目建设发现3个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整改2个:一是区代建中心今后将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确保投入人员资格与投标文件一致。二是加强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核查人员的考勤情况,确保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到岗履职。正在整改1个:区代建中心将在项目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浮动率计算工程进度款,对多支付部分的工程款进行扣减。
(四)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1.鼎湖区2022年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共发现问题5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5个,已完成5个。
(1)补助资金分配和拨付方面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区民政局经与区财政局充分沟通,已按照规定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家庭或个人账户。
(2)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发现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区医保分局在2024年缴纳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抵减了应退回的7040元。二是区卫健局已安排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到特困人员家中巡诊,为特困人员安排一次免费体检。三是区民政局已对3名临时救助人员的情况再次核实,并与相关镇(街道)做好资料补充。
(3)集中供养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救助职责履行情况方面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自2023年11月起,广利、桂城颐老院对特困供养对象和社会托养对象的收支情况分开进行明细账目核算,列支明细。
2.鼎湖区2020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共发现问题14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11个,已完成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2个。
(1)资金筹集使用方面发现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区民政局已将历年结余高龄津贴99625元退回区财政。二是项目的工程进度款等原始凭证资料已移交至财务室归档。三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各镇(街道)长者饭堂已正常开放,长者就餐同比上半年增长约13.44倍。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发现7个问题。已整改4个:一是关于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区民政局已督促施工方重新施工补齐虚报的工程量。二是区民政局已将有关养老中心柜体工程的相关结算资料报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三是区民政局承诺在以后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四是区民政局已为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齐缺少的资产,涉及金额105086元。正在整改3个:一是4个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柜体工程多计工程造价将待项目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二是区民政局已要求上水田村委会在上水田村养老综合活动场所工程竣工验收时按实际施工设计编制工程结算报告。三是区民政局已发函督促工程结算编制单位重新编制结算资料报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区民政局已结合实际出台印发《鼎湖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运营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
(4)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现3个问题。已整改2个:一是区民政局会同养老护理服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养老护理服务公司按要求提交20万元作为鼎湖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履约保证金。二是广利颐老院已于2024年3月被评为省三星级养老机构。正在整改1个:区民政局已与养老护理服务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磋商,并发函督促其尽快履约落实合同投资额。
3.鼎湖区2020至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共发现问题14个,其中应立行立改问题14个,已完成13个。
(1)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区教育局已督促育才学校取得了房屋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鉴定报告,评定等级为Asu级,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2)收费管理方面发现7个问题。已整改6个:一是育才学校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没有再代收商业保险费。二是育才学校已对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补开正式电子发票。三是区教育局召开了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收费管理,凤凰三立学校已要求学校教职工学习收费有关政策,确保学校以后得收费依法依规。四是凤凰三立学校和育才学校已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不得提前跨学年收费。五是区教育局向各民办学校发出通知并要求要求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收费管理等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凤凰三立学校和育才学校已按要求在学校财务室等显眼位置公开学校各项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励(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六是区发改局已调整凤凰三立学校的收费批复,将体检费收取项目剔除。正在整改1个:区教育局对育才学校出具督促函,要求鼎湖区育才学校尽快报送收费申请资料。
(3)办学经费监管方面发现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凤凰三立学校的学校账户已收回存入个人账户的学费结余资金(包含所产生的利息)。二是育才学校召开理事会议,并将已存入个人账户的学费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学校账户。三是育才学校已按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要求校车公司提供正式发票,对不能提供发票的已经解除合同。四是育才学校对因会计记错账导致虚增现金支出的问题进行了调账处理。
(4)教学管理方面发现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育才学校已完成了课程的调整,开足开齐所有思政课程;凤凰三立学校正在有序开展招聘专职思政老师相关的招聘工作。二是凤凰三立学校已下架问题读物,并对图书馆内所有藏书进行排查,杜绝问题读物再次出现在校园内。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对大部分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到位,还有部分需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仍在加紧推进整改中,主要原因一是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统筹资金逐步解决。如2019年以后新增暂付性款项规模较大的问题,由于我区税源基础薄弱,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因此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单位多,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鼎湖区城市核心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开工前未取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问题,需区代建中心、区投审中心和施工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修改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形成工作合力。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接下来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鼎湖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出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