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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燕霞
(2023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8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尽好责、抓到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区审计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强化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总体来说,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运通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协同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各部门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及时完整准确提供审计整改资料,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将审计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召开党组会、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领域整改工作,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全面整改。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了9份审计整改通知书,1份整改跟踪函,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对照“问题清单”编制“整改清单”,动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逐一督促落实,并在“回头看”中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指导被审计单位找准症结、堵塞漏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54个,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40个、9个、5个。截至2023年12月4日,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37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92.50%;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整改时限为1年内,被审计单位已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任务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时限原则上为5年内,被审计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通过整改,促进上缴财政资金662.44万元,已调账处理528.16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23071.44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8729.22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12个,已立行立改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1.关于预算编制、调整不够细化的1个问题。
已整改。区财政局在2023年编制预算草案时,已将财政代编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细化到部门,也体现了新增债券限额具体债券项目的分配情况。
2.关于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的3个问题。
已整改2个: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专户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528.16万元缴入国库;区住建局已将银行利息117.89万元缴入国库。
正在整改1个:区财政局已安排544.55万元给区住建局和区卫健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目前财政资金困难,还有370.58万元未能拨付项目单位上缴。
3.关于暂付性款项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
正在整改2个:一是截至2023年9月,我区消化2019年至2022年新增暂付性挂账8199万元,剩余133658万元未有财力消化;二是区财政局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争按照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安排消化挂账。上述2个问题需要持续整改。
4.关于财政所银行账户未清理销户的1个问题。
已整改。坑口、永安、莲花和沙浦等4个镇(街道)已对相关账户进行了撤销。
5.关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
正在整改2个:2022年鼎湖区获批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6600万元已实际支出100545.14万元,剩余6054.86万元因部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开工迟等未达到支出条件,需分阶段整改;鼎湖区应付未付2022年8月至12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合计5774.32万元,区财政局已支付4113.99万元,剩余1660.33万元未有财力支付,该问题需持续整改。
6.关于财政绩效评价范围不够广的1个问题。
已整改。区财政局已重新对2021年度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7.关于重大项目基建投资领域资金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
已整改1个:区财政局承诺在以后新增专项债券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存放使用债券资金,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专款专用。
正在整改1个:区财政局正在组织制定鼎湖区的基建财务制度。
(二)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立行立改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
1.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区农业农村局采取有关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11月已支出483.87万元,剩余3452.19万元因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仅完成前期的招投标工作等未达到支出条件,需分阶段整改。
2.关于绩效管理不规范的3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政数局已对9个项目补充绩效评价;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以及区卫健局已将39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区水利局已将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727万元全部支出,项目资金完成率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
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的1个问题
已整改。区交通运输局已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等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4.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3个问题。
已整改1个:区交通运输局已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的程序流程。
正在整改2个: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项目方案修改、防洪报告等工作,待完成专家评审会议后报区水利局审批;区卫健局已发函督促区代建中心补充有关资料,做好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上述2个问题需要分阶段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鼎湖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
(1)关于开拓市场需求不到位的2个问题: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16个主管预算单位承诺今后将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2)关于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2个问题:一是区教育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在审计期间已将3个项目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区住建局等19个单位承诺今后在规定时间进行合同备案;二是2022年区政数局已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3)关于区财政局未及时拨出部分困难行业纾困政策补助资金的2个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肇庆市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消费专项资金35万元拨给7家企业;区交通运输局已将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94万元支出完毕。
2.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立行立改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
(1)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区医保分局已对4笔中央直达资金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已将1笔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报上级部门备案;区卫健局已将8笔资金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上级部门备案。
(2)关于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1个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3年11月,该项目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104.66万元,预计12月底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可支付预付款303.01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在明年3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安排支出。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四)公共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和同古至灯盏额村道路扩建及老旧桥梁改造项目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
1.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不规范的4个问题:区公路站承诺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管理,确保项目在估算造价指标、工程量和路基宽度编制方面的严谨性;区代建中心承诺加强对设计单位的人员资质审核,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履约。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4个问题:一是区代建中心已按项目实际工程量重新计算工程进度款,多计部分在下一期进度款中扣除,并承诺今后将加强施工合同和施工现场管理,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确保已完成工程量与工程款支付进度相符合,避免超付工程款。二是区公路站已责成施工单位对边沟厚度不合格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安排监理单位对全线边沟进行抽检,确保施工质量。
(五)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立行立改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
1.关于2个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区卫健局已完成2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发函督促区代建中心补充有关资料,做好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评审。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2.关于部分村卫生站设备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的1个问题。
已整改。区卫健局已要求各镇卫生院将村卫生站闲置的设备进行回收,并督促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站医生的技术指导及培训,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的规范化运作和服务能力水平。
3.部分村卫生站工程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区卫健局已对莲花镇莲塘村卫生站作了墙体裂缝修补处理,永安镇四股村卫生站也整体搬迁到新的卫生站,下一步将加快对剩余4间村卫生站的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4.关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的4个问题。
全部完全整改。一是区卫健局已督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重复建档的问题进行纠正。二是持续开展下乡工作,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的宣传,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指标达标。三是开通“粤健通”小程序,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开放。
5.村卫生站医生补贴75万元发放不及时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区财政已将其中的70万元资金划拨给村卫生站医生,剩余5万元将在后续补发。
(六)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永安工业园通用工业厂房运营管理情况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持续整改问题2个。
1.关于项目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未建立健全相关运营管理制度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项目经营主体等问题,根据会议精神,永安镇政府从本单位选配人员专职负责安轩公司日常事务和财务工作,另计划聘请法律顾问1名,从事日常法务咨询工作,逐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2.未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申请支付运维服务费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永安镇政府计划进一步向区政府请示,待明确考核方案,物业管理费主体后,按约定支付运维服务费。该问题需持续整改。
3.项目工程结算未完成,影响可用性服务费基数(本金)的准确计算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永安镇政府已积极配合区投审中心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目前已完成财政评审第二稿对数工作。该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4.未按合作协议约定收取厂房租金收入约2294.74万元的1个问题。
正在整改1个:永安镇政府与区司法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入园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核,并计划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考核审计,待完成对企业的考核审计后,工作组将把对通用厂房收租时间、厂房租金标准和收取方式向区政府报批。该问题需持续整改。
(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永安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
1.关于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的1个问题。
已整改。永安镇政府已补充签订2022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组织学习《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关于河湖长工作和河涌水环境整治管理不到位的3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永安镇政府积极配合区水利局开展河涌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河涌消除劣Ⅴ类;二是完成对陶瓷城1号混合排污支流(云东广场段)等河道的整治;三是已将区级河湖管护专项资金94万元支出完毕。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对大部分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到位,但还有一些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需要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主要原因有:
(一)问题存在实际困难,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永安工业园通用工业厂房运营管理项目4个问题,区政府多次组织各职能部门、企业召开项目整改推进会议,但由于进驻园区企业对考核标准、租金收取计算方式、税收认定范围等方面存在分歧,整改存在困难,需要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二)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难以立行立改。如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执行不到位、应付未付新增专项债券利息等问题,由于我区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财力十分紧缺,目前仅勉强能够保障“三保”及重点项目支出,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区政府将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鼎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