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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肇庆市鼎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燕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区审计工作,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依法组织实施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审计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街道)、各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努力保障财政收入。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926万元,为年计划81477万元的100.55%,其中:税收收入46310万元,为年计划45862万元的100.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53%;非税收入35616万元,为年计划35615万元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47%。
——统筹兼顾,民生类支出得到保障。区财政统筹收支保运转,安排“三保”支出96162.43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项民生类支出102519万元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4%,其中占比前三位分别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民生项目支出。
——健全机制,强化事前绩效管理。我区加快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印发了《肇庆市鼎湖区区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共对27个重大政策或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涉及申报金额共337300万元,核减金额共31300万元,核减率为9.28%。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55项,整改率达93.22%,追缴非税金额1922.03万元,归还原渠道金额8.59万元,已调账金额151.65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88403.48万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金额44.55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35442.35万元,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20项。
一、财政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积极组织对鼎湖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鼎湖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4240万元,总支出19271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11892万元,总支出21083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80万元,总支出580万元,收支相抵没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3604万元,总支出9952万元,滚存结余1365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调整不够细化。一是2022年预算草案未将一般公共预算中代编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37402.90万元细化到部门和基层单位、具体项目和数额。二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未能体现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务限额具体债券项目的分配情况。三是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未将调减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821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80279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数额。
2.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一是区财政局应收未收区住建局和区卫健局8个工程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15.13万元、区住建局的24个银行账户利息收入117.89万元。二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有528.1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3.暂付性款项管理不规范。一是2019年至2022年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规模过大,超出财政部规定限额5%的标准。二是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执行不到位,2022年计划消化29993万元,实际仅消化1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财政增长放缓,刚性支出不断增大
4.4个镇(街道)原财政所银行账户未清理销户。永安、莲花、沙浦和坑口等4个镇(街道)仍未将原财政所开设的银行账户清理销户。
5.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截至2023年3月底,一是鼎湖区2022年度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948.83万元滞留预算单位未使用,未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2022年8至12月的新增专项债券利息仍有2160.33万元未支付。
6.财政绩效评价范围不够广。2022年度有63个预算单位向区财政局提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资料,区财政局仅对2个预算单位共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7.重大项目基建投资领域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财政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区代建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资金托管账户(含其他项目账户),未按照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未要求资金存放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二是区财政局未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无法明确相关单位在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职责。
(二)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6个一级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度有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等9个项目金额合计4039.34万元,当年支出共103.28万元,所有项目支出率均低于20%,截至2022年底仍有3936.06万元未使用,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其中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等6个项目由于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等3个项目由于执行情况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支付使用。
2.绩效管理不规范。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政数局2个单位共9个项目没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以及区卫健局等3个单位39个项目未落实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均没有按要求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区水利局2022年收到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727万元,当年支出367.02万元,支出率50.48%,未达到2022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80%的绩效目标要求。
3.部分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2022年区交通运输局将省补六费替代性返还资金97.72万元列支饭堂肉菜费用、日常用品和日常办公人员经费等费用,没有按规定用于普通公路养护工作,扩大支出范围。
4.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鼎湖区坑口迪村—蕉园美丽乡村风貌带工程未取得用地批文进行施工。二是2个工程项目预算未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就开工,其中区地方公路站实施的凤凰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于2019年9月6日开工,2019年9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预算没有报区财政部门核定;区代建中心实施的永安镇卫生院项目于2021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6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预算评审仍未完成。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鼎湖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2020年至2022年6月期间鼎湖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开拓市场需求和困难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等基本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鼎湖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促进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规范涉企收费,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惠企利民,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开拓市场需求不到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16个主管预算单位未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也未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2.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0个预算单位存在54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不及时,1个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
3.区财政局未及时拨出部分困难行业纾困政策补助资金。一是未及时向7家企业拨付“肇庆市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影响促进商贸消费专项资金”35万元。二是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仍有4.94万元未支付。
(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对鼎湖区2022年1月至9月期间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鼎湖区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较好地实现资金效益和政策目标。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区医保分局有4笔中央直达资金合计2410.98万元未按规定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卫健局未将9笔中央直达资金合计2501.71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上级部门备案。
2.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6月收到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775万元,安排用于鼎湖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截至2022年10月底,该项目仍处于勘察测量阶段,前期工作推进慢,主要是项目建设涉及部分养殖户利益等问题,需要协调多方面的关系,影响了项目推进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上述资金支出46.47万元,支出率仅2.62%,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情况、鼎湖区同古至灯盏额村道路扩建及老旧桥梁改造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2项工程涉及总投资29572.8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污水二期工程和同古道路扩建及桥梁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基本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不规范。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严谨。同古道路扩建及桥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造价指标、工程量和路基宽度编制不严谨,增加估算投资103.42万元。二是设计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履约。污水二期项目设计单位投入主要技术人员未有注册执业资格,与投标文件要求有注册执业资格的约定不符。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进度款审核把关不严。污水二期工程莲花镇16条村多计算工程进度款712.26万元。同古道路扩建及桥梁改造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396.53万元。二是同古道路扩建及桥梁改造项目质量监督不力,边沟厚度存在不合格现象。三是污水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期滞后180日历天。
四、民生审计情况
组织对鼎湖区2017至2022年6月期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鼎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加强和优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2个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区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在2018年2月18日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未完成项目的预算评审,在2020年12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截至2022年12月底未完成项目的结算评审以及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区中医院工程项目在2018年8月18日开工建设前未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以及未完成项目的预算评审,在2021年12月6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截至2022年12月底未完成项目的结算评审以及竣工验收备案。
(二)部分村卫生站设备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抽查2017-2019年期间建设的17间村卫生站,发现存在如输液架等部分医疗设备因村卫生站未开展相关业务或不具备相关资质,不符合实际需求闲置未用;16间村卫生站配置的电脑金额合计4万元未投入使用;17间村卫生站配置的健康一体机合计金额28.12万元未能投入使用。
(三)部分村卫生站工程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2022年12月,审计现场抽查17间村卫生站,发现莲花镇大布村等6间村卫生站均存在诊室墙面开裂、天面漏水等工程质量问题,区卫健局未能及时牵头莲花镇政府、永安镇政府、沙浦镇政府妥善处理。
(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居民健康管理数据质量不高,主要包括部分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部分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出现重复建档。二是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指标不达标,其中202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为46.22%和46.35%,低于广东省绩效目标表要求的60%和65%。三是桂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镇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将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给个人使用。
(五)村卫生站医生补贴75万元发放不及时。区卫健局未按规定在2022年11月底前将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个人账户,截至2023年1月18日已拨付70万元,仍有5万元未拨付。
五、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永安工业园通用厂房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永安通用工业厂房的运营推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为我区增添一个产业落地发展的平台,共引进6家企业并均已建设投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项目投入运营后,项目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未建立健全相关运营管理制度。
二是永安镇政府在未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的情况下,向区政府申请支付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运维服务费。
三是项目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工作未能及时完成,导致未能依据工程结算价格准确计算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基数(本金),目前可用性服务费基数是按项目概算计算付费。
四是永安镇政府未及时追收园区内5家未达到合作协议约定享受租金减免企业2020年至2022年的厂房租金。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组织对永安镇委员会书记谢泽明同志、镇长谢国庆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永安镇基本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基本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主要是2020年、2021年永安镇政府未与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二)河湖长工作和河涌水环境整治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河涌水质指数不达标,如永安镇新窦涌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水质指数均为劣Ⅴ类。二是区级河湖管护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永安镇政府2021年3月18日收到区下达2020年度区级河湖管护专项资金9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率仅为50.69%,该笔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使用完毕。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意识不强,导致预算编制没有细化。二是受疫情等经济放缓因素影响,导致新增专项债券利息未能及时支付。三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进度慢等问题出现。结合总体的审计发现问题和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及时掌握项目预算资金的拨付情况,特别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进度拨付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严格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公开达到全程监督的效果。加强控制暂存暂付性款项挂账增量,盘活存量资金和筹措财力等措施消化挂账,进一步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三)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项目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好项目建设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切实做好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评审工作,使项目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合规性。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一些重大、系统性的问题,已采取审计要目等形式报区委审计委员会。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在新一年的高质量发展征程上,区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原则,紧紧围绕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努力为鼎湖全力争当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的桥头堡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的领头羊而做出鼎湖审计的新担当和新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