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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鼎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燕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10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尽好责、抓到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总体来说,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立行立改、对
于一些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机制制度性问题也实行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目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59个,截至2022年12月14日,已整改的54个,正在整改中的问题5个,整改完成率为91.53%。此次整改中,促进上缴财政资金1922.0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8.59万元,已调账处理151.65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75590.03万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金额44.55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34991.35万元,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20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加强调查摸底,积极稳妥做好收入预判,实事求是编制政府收入预算。
2.非税收入149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上述非税收入已于2022年4月29日前全部上缴区财政。
3.暂付性款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分阶段整改。审计反映的问题共3个,涉及金额106934.52万元。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通过安排财力消化25146万元,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整改。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审计反映的问题共3个,涉及金额95328.3万元,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问题采取的措施一是5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存款已签订计提利息的补充协议,追回债券资金存款利息44.55万元。二是截至2022年11月,项目单位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已支出专项债券资金15743.13万元,剩余10540.62万元待财政财审结算后支付,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整改。
正在整改的1个问题是2022年发行的提前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截至2022年11月,已形成实际支出52886.09万元,支出率76.65%,后期将加快项目建设推进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镇(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严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凤凰镇人民政府和桂城街道办已将财政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生育保险津贴52.41万元未及时退回财政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凤凰镇人民政府和桂城街道办、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已于审计期间将生育保险津贴52.41万元全部退回区财政。
3.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通过组织本单位在编干部统一办理公务卡、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4.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审计反映的问题4个,涉及金额125.04万元,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区民政局等相关6个单位已按规定对新购置资产58.26万元和减少的资产66.78万元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正在整改的2个问题是区融媒体中心未及时办理2宗房屋的产权证和9宗土地房屋变更产权登记。目前区融媒体中心正在推动上述资产办证工作,其中9宗土地房屋的相关资料已提交给区税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待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过户。
5.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市场监管局等4个单位已通过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规,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审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反映的问题共2个,采取的措施一是莲花卫生院、永安卫生院等3间医疗机构已对预防接种、疫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二是7间医疗卫生机构已对相关疫苗价格信息更新,并将生产企业或持有人等信息进行公示。
2.2021年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从2022年3月起,区财政局已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更改为拨付到区农信社的代发户,再从代发户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账户。
3、2021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反映的问题6个,涉及金额30913.55万元,采取的措施一是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23808.85万元已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实际支出完毕;二是从2022年开始,区财政局在批复新增债券资金时已同步将绩效目标批复下达;三是区财政局参照上级财政部门做法,对我区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程量进行考评通报,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预警;四是区发改局已草拟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将按要求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五是区农业农村局使用专项债券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支出7088.13万元已全部追回发票;六是区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住建局等4个项目主管部门已建立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
(四)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2020年至2021年鼎湖区教育经费专项审计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审计反映问题14个,已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区教育已制定我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校舍安全排查实施方案、收回多支付的培训费5.52万元和多发放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款3.07万元,督促21所学校制定了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计划和单独编制本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以及督促16所学校将生育保险津贴372.61万元退回区财政、规范19所学校现金的使用、5所公办中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做好资产的盘点清查和登记,区教育局、鼎湖中学承诺今后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正在整改的1个问题是3所公办中小学未及时对淘汰的资产进行报废,区教育局计划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报废、破损的资产进行处理。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轻轨站场停车场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审计反映问题6个,已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区城发公司已按照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完善资料报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建设,加强对设计单位的人员资质审核,并已按照原工程设计图纸设置恢复无障碍车位2个和小型车停车位1个,加强停车场内资产设施管理和维护。正在整改的1个问题是17个充电桩和1套监控设备未投入使用,区城发公司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对社会停车场电源恢复,并承诺上述设备将尽快投入使用。
2.桂湾路、龙鼎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区代建中心已按照工程的概算、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完善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补开工程进度款发票,督促监理单位重新如实整理监理月报;并承诺今后加强对设计单位的人员资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月报的审核,依法依规实施市政工程的建设。
(六)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反映问题6个,采取的措施一是区国资局已移交16宗办公用房证件至区机关事务局;二是坑口街道办、区市场监管局等6个单位分别对23宗土地房屋资产进行核查处理;三是区财政局提请区政府于8月2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肇鼎府办函〔2022〕40号〕),拟通过专项清查,要求各镇(街)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准确清晰甄别区分本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类型,实行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增强综合调控能力;四是对46宗条件未成熟暂未能注入区国盛集团的物业资产建立有关台账管理;五是加强对110宗闲置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同时要求区直部门和各镇(街)对证照齐全的闲置资产进一步梳理,并提出资产盘活计划;六是区机关事务局已建立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和资产管理台账。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反映问题2个,采取的措施一是莲花镇政府成立了莲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鼎湖区莲花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等3份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巡河、督查常态化机制。二是莲花镇政府已督促肇庆市鼎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完成污水渗流问题整改,并实施贝水涌南田渠渠道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清淤清漂。
三、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6个问题未能整改到位,需要综合考虑实际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主要原因有:
(一)问题存在实际困难,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率低的问题整改,主要涉及资金使用项目的施工单位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及受征地拆迁和疫情等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资金使用缓慢。
(二)情况较为复杂或存在历史遗留因素,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如土地房屋未及时变更或办理产权等问题,一是牵涉到职能部门审批、办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一定时间去
处理才能解决问题;二是因年代久远、人员变动导致资料缺失,无法短期内整改到位,需要持续发力,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意见
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作出安排和承诺,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一)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考量和落实整改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改到位、改彻底。
(二)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要纠正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三)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帮助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整改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鼎湖经济保驾护航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