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2-11-08 11:52:34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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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肇庆市鼎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燕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肇庆市鼎湖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区审计工作,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了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审计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我区财政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4045万元,同比增长4.33%,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7238万元,同比增长1.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13%;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6807万元,同比增长21.4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7.87%。

  ——统筹兼顾,民生类支出得到保障。在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项民生支出126063万元,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其中占比前三位分别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有效保障了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健全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我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全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印发《鼎湖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实现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全部清零,保障财政运行平稳健康。

  ——压实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创新整改方式方法,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并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58项,整改率达87.88%,追缴非税金额3729.78万元,归还原渠道金额320.68万元,已调账金额11.33万元,其他整改金额11901.03万元。通过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清单,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督促和指导,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功能,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积极推进区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管理情况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区虽受疫情影响,但推行一系列减税降费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措施促进了经济发展,区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任务,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一级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也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6955万元,总支出29097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2987万元,总支出38407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9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64万元,总支出56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万元;社保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587万元,总支出9872万元,滚存结余1271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区财政局编制的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终调整率过大,调整率达115.77%。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代征企业鼎湖供水分公司收取的非税收入(污水处理费)149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经审计指出后,上述非税收入已于2022年4月29日前全部上缴区财政。

  3.暂付性款项管理不规范。区财政局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分别为5157.79万元、4000万元;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过大,截至2021年底,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97776.73万元,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24.57%,超出财政部不得超过5%的规定。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区代建中心、区渠网中心管理的5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共12316.22万元,未计提利息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4.55万元。经审计指出后,截至2022年3月底,区代建中心和区渠网中心分别与工行肇庆鼎湖支行款签订计提利息的补充协议,追回债券资金存款利息44.55万元。二是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22年3月底,以前年度(2020、2021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仍有26283.75万元未及时使用;截至2022年3月底,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69000万元,第一季度仅支出16848.04万元,支出率为24.42%。

  (二)镇(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凤凰镇政府、桂城街道办等2个镇(街)和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等10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追溯和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严谨。凤凰镇政府财政所收入户、桂城街道办财政所收入户和征地拆迁专户2020年末预算结余资金共1182.2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编制,结余资金脱离财政预算监督范围。

  2.生育保险津贴未及时退回财政。2个镇(街)和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委宣传部等4个单位2015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收到的生育保险津贴52.4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退回财政。

  3.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2个镇(街)对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部分日常支出没有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算,涉及金额19.23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凤凰镇政府和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城管局等3个单位新购置资产58.26万元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2个镇(街)和区民政局、区残联等2个单位对已减少的资产(涉及原值66.78万元)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区融媒体中心未及时办理2宗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无偿取得的9宗土地房屋的变更产权登记。

  5.政府采购不规范。2个镇(街)和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个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法律服务、修缮工程和物业管理等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涉及金额42.9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区2021年1至7月疫苗总体政策保障、疫苗流通和保存管理、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等方面情况,区财政共安排专项经费344.67万元,其中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扩建及网络接入经费251.68万元,新冠病毒疫苗流动临时接种点服务能力建设经费92.9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相关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莲花卫生院、永安卫生院等3个预防接种点有关预防接种、疫苗管理等方面制度设置不规范,对疫苗的接收、储存、供应等记录未按最少保存5年的要求设置。二是7个预防接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公示的部分疫苗价格信息未及时更新,未公示生产企业或持有人等相关信息。

  (二)2021年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等方面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区共收到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直达资金15959.84万元,形成实际支出15842.72万元,支出进度率为99.26%。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较好地围绕“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的目标要求,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规范安全使用、提高资金效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财政局将3笔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共295.36万元通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账户发放到优抚对象个人,没有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优抚对象个人账户,资金发放方式不合规。

  (三)2021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项目谋划及储备、项目申报及审核、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债券管理机制建设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区共收到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共131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07191.15万元,涉及8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较为规范,严格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优先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的公共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我区未按规定编制2021年度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导致债券项目储备未能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有效衔接。

  2.截至2021年底,区国库和区土储中心分别有专项债券资金17374.11万元和6434.74万元滞留,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部分项目在财审结算中。

  3.区农业农村局使用专项债券支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7104.70万元。

  4.债券管理机制不完善。区财政局未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与资金同步批复下达到项目单位;区财政局未建立专项债券考评通报机制;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和区住建局等4个项目主管部门截至2021年底均未建立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区2020至2021年教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财政实际安排各级公办中小学教育资金共49711.15万元、教育部门资金18536.39万元。主要涉及区教育局、区财政局以及全区21所公办中小学,并重点对鼎湖中学、鼎湖第一实验学校、莲花镇真光小学、永安镇中心小学、鼎湖区实验中学等5所公办中小学进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区21所公办中小学均没有按中小学校的预算管理办法单独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有20所公办中小学没有编制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具体计划。

  (二)原民办代课教师政策执行不到位。区教育局未牵头联合区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建立人口信息比对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有13名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不准确,涉及多领取补助金额6.01万元。

  (三)校园安全落实不到位。区教育局未定期对辖区公办学校校舍安全和食堂财务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区教育局向培训机构超标准支付教师培训费用5.52万元,其中有9项培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培训费,有20项培训项目将无授课内容和行程安排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按授课专家支付课时费用;有19所公办中小学未按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临时工工资、日常办公费等有关费用,涉及金额860.56万元;有16所公办中小学未将收到的生育保险津贴与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并退回财政,涉及金额378.24万元。

  (五)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不到位。区教育局和重点抽查的5所公办中小学均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未做好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等工作,涉及金额186.81万元;有5所公办中小学购买的部分资产未作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涉及金额26.61万元;有5所公办中小学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有3所公办中小学未及时对淘汰的资产进行报废。

  (六)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区教育局、鼎湖中学共有6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合同金额323.33万元,未按规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鼎湖区桂湾路、龙鼎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鼎湖山及城区停车场和配套工程之轻轨站场停车场项目建设情况,涉及总投资13691.7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个工程项目均未按规定取得项目概算批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二是2个工程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设计项目实际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三是未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轻轨站场停车场项目的停车位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少设置1个小型车停车位和未设置无障碍车位;桂湾路、龙鼎路项目在未取得合格施工图情况下超范围施工,导致工程预算价增加26.30万元。四是桂湾路、龙鼎路项目监理月报和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内容不一致,未能真实完整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是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桂湾路、龙鼎路项目在未取得发票情况下拨付8笔工程款共6152.31万元。经审计指出后,截至2022年3月才全部取得发票。

  (三)项目后期管理方面。一是后续管理维护不到位。轻轨站场停车场项目有1个小型车停车位被相邻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改建为人行通道;有1个公交候车亭和33米护栏被拆除,涉及结算金额1.97万元。二是社会停车场部分设备闲置浪费。有17个充电桩和1套监控设备未能投入使用,涉及结算金额39.42万元。

  五、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1年6月底的闲置资产情况,重点关注区国资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范围主要是土地房屋、在建工程和股权投资等资产。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初步实现了盘活闲置资产的动态化监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坑口街道办、广利街道办、莲花镇政府、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区城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等6个行政事业单位共23宗土地房屋资产账实不符,影响资产底数准确性。

  2.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区国资局未能区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类别,并及时掌握经营性资产的变动情况;有46宗资产未作为经营性资产移交至区国资局管理,涉及账面净值222.04万元,面积13.31万㎡;有110宗闲置资产未有效盘活和发挥使用效益,涉及账面净值717.95万元,面积18.61万㎡。

  3.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我区有16宗证照齐全的办公用房未按规定移交至区机关事务局管理;区机关事务局未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也未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台账。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莲花镇党委书记陈振玉同志、莲花镇人民政府原镇长谢国庆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莲花镇基本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基本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河长工作落实不到位,河长未按规定频次巡河,2018至2020年河湖长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在全区中连续三年排名靠后。

  2.河涌水环境整治不到位。贝水涌河涌(莲花段)水质监测结果不达标,2018-2021年6月监测结果水质类别均为劣V类水。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从审计发现问题来看,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不强,如公办中小学均没有单独编制年度预算;对预算编制的立项谋划、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进度慢。二是落实上级政策措施意识不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工作存在管理盲区,如2021年度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未按规定编制。三是资产管理意识不足,如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等。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和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事业,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财政资源整合统筹;财政部门要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积极消化存量“支出挂帐”,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跟踪监督,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应收尽收,对财政支出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准确掌握全区资产的真实情况,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整合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底数准确,如实上报,加强与区国资、区资源分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各单位要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科学谋划重大项目,做细做实项目;要加强债券项目储备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立项、概算等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项目进度管理,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和投入使用,切实发挥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一些重大、系统性的问题,已采取审计要情的形式报区委审计委员会。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助力我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我区加快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精品城市,奋力争当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的桥头堡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的领头羊作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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