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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湖区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关于鼎湖区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31日在鼎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立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鼎湖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1年9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到“查病”和“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避免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屡犯难改的情况。
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对照近两年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各个领域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66个,截至2021年11月,已整改的55个,正在整改中的问题11个,整改完成率为83.33%。
此次整改中,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3729.7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20.68万元,已调账处理409.58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9822.5万元,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3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规范性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4个,涉及金额105439.12万元,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的问题是扩大预备费支出范围;没有在预算草案报告中对人大批准前的支出作说明。区财政局已规范预备费的支出范围,在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中对预算草案批准前已安排的支出做出专项说明。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无预算向预算单位拨款,暂付款挂账清理机制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我区财力不足,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任务重、支出需求大,导致暂付款和预拨经费未能及时清理,接下来将根据区财力情况逐步化解。
2.预算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5个,涉及金额3798.11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的问题是非税收入等专户的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将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渡口通行费和公证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围,未按规定比例计提国有资本收益并上缴公共财政,未制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办法,55个预算单位(不含区总工会)2020年财政资金利息收入未收回国库。区财政局已上缴专户收入3437.3万元,退回经营服务性收费166.44万元,转发《肇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2021年国有资本收益已按44%比例纳入公共预算,55个预算单位已上缴2020年财政资金利息收入。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2个,涉及金额9760.6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区中医院使用债券资金购入的医疗设备未使用率达98.60%;区住建局部分债券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区中医院已于2021年8月将医疗设施设备全部投入使用;区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向收款单位取得支出发票。
4.区域生态补偿体制完善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区河长办未制定2020年度万里碧道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已清退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户转型帮扶不到位。区河长办结合鼎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肇庆市鼎湖区2020-2022年碧道建设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开展培训、组织座谈会、鼓励引导银行机构支持等方式,积极落实养殖户转帮扶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1个,涉及金额98.11万元,已完成整改。主要是莲花镇政府等4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1年12月,上述单位已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
2.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7个,涉及金额1572.64万元,已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主要是区委办公室等14个预算单位未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沙浦镇政府等3个单位违反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拨财政资金,区委组织部和团区委2020年末会计账资产金额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金额不一致,区退役军人局等7个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等。截至2021年12月,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已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调整资产账面余额,确保账账相符。上述单位通过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人员政策制度学习等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莲花镇政府违规将602.54万元财政资金转至下属公司核算,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莲花镇政府下属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收入,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仍需依靠镇政府拨款。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3个,涉及金额638.6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区公安分局、永安镇政府等27个单位未按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510.37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和区政数局等3个单位40.73万元费用支出未取得合法票据;区市场监管局等7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87.50万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上述单位已规范现金使用,进一步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取回费用支出的合法票据,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1个,涉及金额8038.98万元,正在整改中。主要是区教育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等28个单位108个预算项目2020年度执行率为零。截至2021年12月,支付完毕的项目12个,取消项目收回指标的3个;支付部分进度款的28个,被收回存量资金另行申请的2个,其余项目尚未支出。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力紧张,优先安排民生保障类支出,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二是部分经费需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如解决桂城、永安、莲花、沙浦增建派出所24小时自助办证厅专项资金、解决重金属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经费等。
5.其他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共2个,涉及金额16.77万元,已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是区农业农村局、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等9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上述单位已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改正记账凭证摘要错误、重复问题,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区政数局无预算支出16.77万元代管资金。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区政数局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由于区政数局经费紧张,使用代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用于日常支出,截至2021年12月,区政数局尚未原渠道归垫上述资金。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4个,涉及金额16198.83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违规使用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征地工作经费154.24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委托村经济联合社代发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14502.82万元,未按规定程序出租国有资产,涉及金额1541.77万元,政企不分,如未及时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等。截至2021年11月,广利街道办已将154.24万元归垫回原渠道,制定《广利街道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规范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和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制定《广利街道下属集体所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指导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规范运营,完善财务核算管理,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下属企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经营管理架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及厉行节约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2个,涉及金额179.48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违规在下级(设)单位列支餐费179.48万元;二是在车辆满编的情况下,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公司租赁的汽车1辆。审计指出后,广利街道办2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禁止在下级单位列支餐费,要求财务人员从严把关,通过公务卡转账方式报销,加强列支餐费的管理。2020年12月,已将超标租赁汽车退回租赁公司,切实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
(四)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区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4个,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区财政局与区发改局关于基建投资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管理主体职责不清;区住建局等5个单位2020年82个预算项目没有对设定绩效目标进行量化,难以作为绩效评价标准;76个财政支出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经区财政局与区发改局协商,参照市级有关部门做法,对重大政策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出职责分工,印发《鼎湖区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的通知》规范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区财政局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合理性、可行性、可衡量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区财政局于2021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肇鼎[2021]84号),要求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按规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我分析、评价。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区财政局未按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式出台本级项目库管理细则,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截至2021年12月,区财政局仍未出台本级项目库管理细则。
(五)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没有制定本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未按规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2021年12月,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制定了本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区教育局立行立改,对照《鼎湖区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促进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区人社局未制定职业技能补贴审核发放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未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区财政局未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筹集管理细则等工作制度。截至2021年12月,区人社局已制定职业技能补贴审核发放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转发《关于印发<肇庆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财政局已印发《关于鼎湖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资金管理细则的函》。
(六)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河湖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主要是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进度较慢。截至2021年12 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已通过存量资金收回、安排资金支出等方式完成整改。
2.水资源保护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是未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制度性文件、未编制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规划。区环境分局已印发《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鼎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方位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区水利局已委托第三方编制《鼎湖区节约用水规划》,2021年6月底已基本完成编制。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沙浦镇桃一村委、莲花镇大布村委等14个供水单位饮水运营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截至2021年12月,竹坝、同古2条村庄供水工程卫生许可证已向相关部门办理申领。
3.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是新窦涌、桃溪涌、沙浦十字涌、广利涌等4条河涌水质监测结果未达标,均为劣Ⅴ类;区住建局负责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在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三是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不达标等。截至2021年11月,上述河涌水质情况已达到Ⅴ类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制定《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和《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1.9%,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1.3%,达到了上级防治任务目标要求。
4.水安全保障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主要是在2020年底前未完成下湾水库和坑口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区水利局已于2020年11月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进行审定并印发上述2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书,在2020年底前完成安全鉴定工作。
(七)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1.危险废物综合管理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共5个,已整改4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主要是4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未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登记;9间医疗废物转移不规范,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到交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没有设置独立区域存放、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区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已督促相关企业机构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申报登记;肇卫公司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区民营医疗机构实行上门收集医疗废物,对于乡镇不设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按约定时间送至附近指定的医疗机构,并与所选定中转点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机动车维修企业中,2家已进行备案登记,2家不再经营维修业务无需再备案;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已规范危险废物存放管理,另2家已搬迁拆除。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莲花镇卫生院的化学性医疗废物长期自行保管贮存未处置。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莲花镇卫生院资金紧缺,未能对医疗废物进行清理。
2.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共5个,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的问题一是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处理,尚未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二是沙浦和贝水2个垃圾中转站垃圾堆积如山,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三是未对我区6个垃圾中转站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截至2021年11月,由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区3个街道的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运,配备2台专用车将餐厨垃圾运输到光大能源发电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逐步完善我区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督促桑德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加强对中转站日常收运情况的监督;6个垃圾中转站已纳入2021年污染排放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时序开展监测。
正在整改的问题一是未能加强对垃圾中转站的监督管理,有6个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为没有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的清洗场地,没有收集处置清洗车辆产生的废水等;二是未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一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标准高,专用设备多,资金投入需求较大,截至2021年11月莲花中转站已重建;永安、贝水中转站已配套污水收集池,坑口、广利中转站铺设污水管接驳到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沙浦中转站计划重建,区城管局已督促桑德公司加大清运力度;二是因我区原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停止使用,辖区内没有合适的地块可作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区城管局已于2021年11月向新区管委会请示将永利大道中建八局搅拌场往东地段41.5亩用地作为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截至12月新区管委会尚未批复。
3.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过程监管方面。
审计反映的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主要是我区污水处理厂向外市转移污泥时未制定跨市转移计划,且未向市污泥主管部门备案。审计指出后,区住建局已完善台账记录,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监管工作,并要求污泥处置单位定期向区住建局报备。
(八)公共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反映的问题3个,涉及金额26.46万元,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的问题是工程项目支出5.29万元未能在项目基建会计账核算,21.17万元支出未及时取得发票。截至2021年11月,5.29万元项目支出已进行及会计核算,21.17万元已取回发票。
正在整改的问题是永安镇中心小学综合教学大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区代建中心尚未编制项目决算报告。
三、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意见
从整体整改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能够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但与去年相比整改完成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我区财政压力较大,疫情防控和民生支出任务重,部分问题整改受到资金不足的影响,导致整改进展较慢,需要逐步消化整改,如无预算向预算单位拨款、暂付款挂账清理机制执行不到位、108个预算项目执行进度缓慢、莲花镇卫生院化学性医疗废物仍贮存在医院未处置等;二是部分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对硬件设施的要求较高,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如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等。对于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安排专人开展动态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更新整改情况。
为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效,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增强预算安排与重大项目的衔接,量入为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项目的可执行性,根据实际财力情况,及时调整预算项目。二是要提高整改责任单位重视程度,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履行部门职责,坚决杜绝“推拖等靠”现象,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堵塞制度漏洞的“指路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