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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肇庆市鼎湖城镇2023-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告》(肇鼎住规〔2024〕1号)和参照《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家庭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向区住保中心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20天,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
区住保中心办公室地址:区住建局五楼;联系电话:0758-2625856。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公租房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