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名单公示

2023-08-07 15:37:47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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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肇庆市鼎湖城镇2021-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肇鼎住规〔2021〕1号)和参照《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申请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符合租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向区住保中心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止,共20天。    

  区住保中心办公室地址:区住建局五楼;联系电话:0758-2625856。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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