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城镇2023-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鼎湖城镇2023-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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