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申请办理流程(2020.8.4)

2020-12-28 22:05:16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分享到:

  1、查询房地产权档案信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案处,咨询电话:2588531);

  2、到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领取《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或《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申请审批表》(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625856);

  3、产权人与共同申请人填写并递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4、预审查并出具《关于确定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计税价格的函》(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受理答复)(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625856);

  5、(经济适用住房属出让土地的此流程可免)到国土部门办理划拨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

  6、持《关于确定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计税价格的函》到税务机关计税核价,取得计税价格通知(鼎湖区地方税务局);

  7、根据税务机关的计税价格通知等,作出是否回购的决定(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625856)。

  政府决定不回购的,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准予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通知书》;

  政府决定回购的,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通知书》;

  8、持《准予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通知书》或《鼎湖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通知书》到房产登记部门办产权登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处,咨询电话:2588710)。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