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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公示(2025年第三季度)
根据《肇庆市鼎湖城镇2025-202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告》(肇鼎住规〔2025〕1号)和参照《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25年第三季度申请家庭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向区住保中心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20天,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区住建局五楼;联系电话:0758-2625856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肇庆市鼎湖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