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2024-08-16 15:28:48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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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肇庆市鼎湖城镇2023-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告》(肇鼎住规〔2024〕1号)和参照《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24年第二季度申请家庭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向区住保中心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20天,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3日止。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区住保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8-2625856。


  附件:鼎湖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鼎湖区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

申请人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家庭

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保障对象类型

住房

情况

备注

姓名

人数

1

沈凯琳

申请人

445322****0049

1

0

新就业无房职工

租住


2

谢明亮

申请人

362201****4813

1

0

新就业无房职工

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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