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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第四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肇庆市鼎湖城镇2021-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肇鼎住规〔2021〕1号)和参照《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22年(第四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申请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符合租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向区住保中心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7日止,共20天。
区住保中心办公室地址:区住建局五楼;联系电话:0758-2625856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8日
附件:
肇庆市鼎湖区2022年(第四季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合格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