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市内政策

《鼎湖区·肇庆新区2026-2027年粮食扩面增产奖补办法》解读

2026-03-06 14:45:05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为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我区出台了《鼎湖区·肇庆新区2026- 2027年粮食扩面增产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粮食安全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我们做好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聚焦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大豆、冬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扩面增产奖补工作,加速推动两区粮食扩面增产。

  二、目标任务

  充分调动我区广大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促进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征求意见情况

  本《办法》已征求区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并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针对征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增强《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为群众和各责任单位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基本原则、奖补内容、资金筹措及利用、申报方法、资金拨付、保障措施”6个部分内容。

  (一)基本原则。明确了四大基本原则,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二)奖补内容。明确了奖补对象,奖补条件及标准分为垦造水田(管护期内)和其他地块,其中垦造水田(管护期内)按《肇庆新区、鼎湖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肇鼎府函〔2022〕102号)文件执行,资金不作重复安排;其他地块实行多种多补、多季多补的模式,水稻奖补标准为400元/亩/季,玉米、甘薯、马铃薯、大豆、冬小麦等旱粮作物奖补标准为300元/亩/季。

  (三)资金筹措及利用。鼎湖区财政局、新区财金局设立两区粮食扩面增产奖补专项资金,并按各自辖区所需承担奖补资金据实落实资金拨付,资金来源由两区财政局统筹上级涉农资金和本级资金等解决。

  (四)申报方法。明确了申报所需材料和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包括奖补资金申请及验收表、承诺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申报程序依次为申报、核查、验收以及公示环节。

  (五)资金拨付。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由镇(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申报情况汇总表,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分别向鼎湖区财政局和新区财金局申请资金拨付。鼎湖区财政局、新区财金局收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相关镇(街道),最后由相关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种粮主体账号。

  (六)保障措施。明确相关单位和各镇街应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做好“十百千”攻坚和资金监管工作。

  另附有奖补资金申请及验收表、承诺书、申报情况汇总表等。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实施粮食生产“十百千”攻坚。聚焦连片典型田打造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鼓励耕地流转和新型经营主体托管经营,推动“小田并大田”,降低规模种粮成本,提升种粮效益。

  (二)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的优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种粮的积极性,确保政策人人知晓。

  (三)强化资金监管。区级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按比例随机抽查,镇村严格把关申报、核查、发放全流程,严厉查处资金违规行为,确保奖补资金安全、足额直达种粮主体。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属于新出台政策。


政策文件:肇鼎府规〔2026〕4号 关于印发《鼎湖区·肇庆新区 2026-2027年粮食扩面增产奖补办法》的通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