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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水上险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4-09-02 16:51:08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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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9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肇庆市鼎湖区水上险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有关内容,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上运输日益繁忙,水上险情的发生概率和潜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水上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肇庆市鼎湖区特制定《肇庆市鼎湖区水上险情应急预案》。该《预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旨在完善水上险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地开展水上险情的预防与应对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及制度说明

  预案的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肇庆市水上险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预案明确了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关键制度,确保水上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制度说明

  (一)组织体系:《预案》建立了区水上搜救中心,作为全区水上搜救的综合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明确了区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职责,以及专家组的建立和作用。

  (二)运行机制:《预案》详细规定了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和信息发布等环节,确保水上险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处置。

  (三)应急保障:《预案》强调了力量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安全防护保障和通信保障等多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为水上险情应急处置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监督管理:《预案》规定了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监督管理措施,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四、重要条文释义

  (一)适用范围:明确本《预案》适用于鼎湖区行政区域内水上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区水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以外,由市水上搜救分中心指定由区水上搜救中心负责指挥的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预案》确立了政府主导、统一指挥、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等四项工作原则,为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三)应急响应级别:《预案》将水上险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明确了不同级别险情的响应措施和处置要求。

  (四)信息发布:《预案》规定了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发布原则和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五、目标任务

  (一)强化风险监测与预警:构建先进的水上险情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实时监控和早期预警,为险情的预防和快速响应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和准备时间。

  (二)构建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水上险情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险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启动应急措施,以降低险情带来的影响。

  (三)建立协同的应急组织架构:明确水上险情应急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明确各自职责,实现无缝协作,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响应力量。

  (四)确保应急处置的迅速与有效性:在水上险情发生时,迅速动员并高效执行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险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的损害,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六、实施的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鼎湖区水上搜救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文件:肇鼎府函〔2024〕175号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水上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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