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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鼎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保障的基础性支撑,其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近年来,受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电网运行压力增大、设备老化风险以及外力破坏风险等因素影响,大面积停电风险持续存在,对城市公共安全、经济运行秩序、社会民生保障等方面构成严峻挑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以构建科学高效、协同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为核心,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在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的职责分工;规范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关键环节,有效提升预防和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基本民生需求和重要用户可靠供电,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与公共安全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区内发生由于其他因素导致大面积停电时,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四、征求意见情况
编制过程中先后征求坑口街道等7个镇(街)、鼎湖区应急局等21个区直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共收到镇(街)、区直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修改意见6条,经沟通,其中采纳5条,未采纳1条。
五、主要内容
(一)预案响应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I级响应:
全市电网减供负荷30%及以上,市政府响应范围包括鼎湖区。
(2)启动程序
达到启动条件后,由区领导小组报请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全区电网减供负荷60%及以上,或70%及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发改局初步认定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建议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报请区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区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影响区域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传达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协调落实应对措施。
②根据工作需要,区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
③根据事发区域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
④区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区政府,分送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⑤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发改局通报有关情况。
⑥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3.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全区电网减供负荷40%及以上、60%以下(不含60%),或50%及以上、70%以下(不含70%)供电用户停电;
②镇(街道)电网减供负荷60%及以上,或70%及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发改局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区指挥中心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区发改局组织有关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区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区发改局牵头,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区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区政府,分送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④其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⑤区发改局指导事发地镇(街道)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4.IV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V级响应:
①全区电网减供负荷20%及以上、40%以下(不含40%),或30%及以上、50%以下(不含50%)供电用户停电;
②镇(街道)级电网减供负荷40%及以上、60%以下(不含60%),或50%及以上、70%以下(不含70%)供电用户停电。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发改局初步认定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区指挥中心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IV级应急响应,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区发改局组织有关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区政府指示批示精神,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相关应对措施。
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区发改局,有关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区发改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区政府,分送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④其他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⑤区发改局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二)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有关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有关镇(街道)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I、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IV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应力争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调整与解除。
1.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2.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预警信息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的镇(街道)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镇(街道)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向区指挥中心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与上级政策差异
本预案主要内容和要求与《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总体一致,借鉴吸收深圳、东莞等发生过区域停电事件的外市做法经验,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职责分工,优化完善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运转机制。
七、利企惠民措施
本预案主要用于规范单位、企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行为,以及政府部门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开展的工作,不涉及利企惠民的举措。
八、新旧预案差异
(一)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相关单位职能调整,调整鼎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二)结合《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及其响应措施。
九、关键词注释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区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