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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开展“一对一”建筑垃圾管理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持续优化提升人居环境,自12月18日起,鼎湖区城管局对鼎湖区、新区各在建工地进行走访,开展“一对一”建筑垃圾管理宣传,督促工地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为确保宣传成效,区城管局一是加强与区住建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获取鼎湖区、新区各工地基本信息;二是抽调人员组建宣传小组,根据工地名单,逐一到工地现场向施工负责人派发《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告知书》,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各工地明晰“谁产生建筑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报区城管局备案,并申请办理《肇庆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排放);场内建筑垃圾确需外运的,施工单位需与已取得《肇庆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或受纳)的运输单位签订合同。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工地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宣传行动后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和《肇庆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施工单位,区城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落实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区城管局对工地开展“一对一”建筑垃圾管理宣传